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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优小说网 > 红歌的力量 > 第17章 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
 
——人民军队的嘹亮标识

中国人民解放军,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。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是这支人民军队的重要标识。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反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、任务、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。曲调气势磅礴,坚毅豪迈,热情奔放。词曲浑然一体,表现了人民军队一往无前、无坚不摧的革命精神,塑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肩负历史重托,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英勇奋战的英雄形象,是人民军队的标识。

◎ 词曲作者简介

词作者:公木(1910~1998),原名张永年、张松甫。1938年进入延安抗大学习,后留校工作并从事诗歌创作。1941年主编《部队文艺》杂志。1942年冬调鲁艺文学系任教。1945年秋,参加延安文艺工作团赴东北,历任东北大学教育长、教育学院院长。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任鞍钢教育处处长,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副所长,吉林大学教授、系主任、副校长,吉林社科院副院长及中国作协吉林分会主席。著有《公木诗选》、《诗论》、《诗要用形象思维》、《中国文化与诗学》等,创作了歌曲《炮兵歌》、《骑兵歌》、《军民一家》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等。

曲作者:郑律成,略(前文已介绍)。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

向前,向前,向前!

我们的队伍向太阳,

脚踏着祖国的大地,

背负着民族的希望,

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。

我们是工农的子弟,

我们是人民的武装,

从无畏惧,绝不屈服,英勇战斗,

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,

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。

听!风在呼啸军号响!

听!革命歌声多嘹亮!

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,

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。

向前!向前!

我们的队伍向太阳,

向最后的胜利!向全国的解放!

(一)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创作于1939年,由公木作词,郑律成作曲,原名《八路军进行曲》,是组歌《八路军大合唱》中的一首。

1938年8月,抗日战士公木从抗战前线来到延安,在延安抗大学习。学习期间,他利用业余时间写歌词、诗歌。学习结束后,组织上留他在抗大政治部宣传科当时事政策教育干事。此时,郑律成在抗大政治部宣传科任音乐指导,给抗大学员教唱歌曲。在一起工作中,公木和郑律成结成了很好的友谊。

一次偶然的机会,郑律成给公木写的诗歌《子夜岗兵颂》谱了曲,从而开始了两人在音乐上的合作。到了1939年四五月间,郑律成提出搞个“八路军大合唱”,约他写词。郑律成说,什么叫大合唱,就是要多搞几首歌。虽然公木住在山洞里,但心胸和视野很开阔。他首先写了《八路军军歌》和《八路军进行曲》,接着还写了《骑兵歌》《炮兵歌》。8月份,“八路军大合唱”的歌词全部写完。

生活是创作的源泉。公木后来在谈创作体会时说,如果不亲身参加抗战,不亲自作抗战时事研究,那是绝对写不了那样的歌词的。在《八路军大合唱》中,抗战的三个阶段都写上了,写成大兵团音乐形象,不是个游击队的形象。当时写歌的时候,就想到中国通过持久战,形势会这么发展的,中国会解放的。其实,1939年还没有形成大兵团,但要站在抗战形势发展的高度去写。这是当时的一种真感情,很自然很自觉地写的。

延安的条件是很艰苦的。当时抗大连风琴也没有,郑律成就哼着作曲,他唱,公木听。9月份,曲还没作完,郑律成就调到鲁艺音乐系去了。鲁艺音乐系的条件好一点,有乐器。10月份,郑律成作曲完毕,“八路军大合唱”的全部歌曲印成油印小册子,传遍全延安,传遍全军,掀起了唱歌高潮,前方后方都唱。1940年5月,《八路军军歌》和《八路军进行曲》两支歌刊登在总政主编的报刊上。

(二)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这首歌曲,节奏感强,雄壮有力,气势磅礴,坚毅豪迈,热情奔放,词曲浑然一体,表现了人民军队一往无前、无坚不摧的革命精神,塑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肩负历史重托,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英勇奋战的英雄形象。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在旋律上运用了同音重复、旋律的重复与变化重复的创作手法的运用,使歌曲便于传唱,朗朗上口,便于记忆。

开头的旋律,同音重复,具有号召性,节奏铿锵,振奋人心。全曲大量运用了附点和切分节奏,使音乐更加丰富,表现力更强。

最为精彩的地方是在“听”的后面,用休止符和用拖拍,在音乐效果上,让听众能有更好的空间去想象各种场面,把时间和空间留给听众,屏住呼吸,此时无声胜有声!

(三)

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的最终确立,经历了整整半个世纪。

1939年,《八路军进行曲》诞生后,成了八路军的“标识性”歌曲。

1947年,《八路军进行曲》重新填词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,作为人民解放军的“标识性”意义初显。

1951年2月1日,总参谋部颁发试行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(草案)》,将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改名为《人民解放军军歌》。

1953年5月1日,重新颁布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(草案)》,又将其改为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。

1965年,更名为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。

1988年7月25日,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: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,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定为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”。

当日,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发出《关于颁布(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)的通知》和《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奏唱的暂行规定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颁布军歌是全军指战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体现了我军性质、任务、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,反映了我军光辉战斗历程。《规定》对军歌奏唱的场合作了明确的规定。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的确立,和同时期我军换装(由“85式”换成“87式”)、军衔制的重新实施一样,标志着我军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,军歌与我军军旗、军徽、军服、军衔一起,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标识。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》的确立,是新时期我军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我军军歌乃至我军音乐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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